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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章 第三十三章 (上) 曹...(1/3)

长安城,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辆马车不急不缓的行驶着,赶车的是个瘦小的少年,面有菜色,身体也瘦弱的可怜,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。

“侯爷,咱们到了。”马车在未央宫前慢慢的停了下来,赶车的少年掀开了车帘子。

“咳咳。”从马车上下来一个面容俊朗的青年,脸色发白,面带病色,身体也歪歪斜斜的倚在车辕上。

“卫青,这一趟,辛苦你了,让我少受了不少罪。”说着,青年从怀中掏出一柄马蹄金递给这叫卫青的少年,并说道:“以往来长安,这一路的颠簸我可要受不少罪。这一次,从平阳县到长安,你驾的车很平稳,这是赏给你的。”

卫青摇摇头,拒绝了:“侯爷,小人不敢收此金。这都是朝廷去年开放了驰道的功劳,跟小人没关系。”

这病怏怏的青年竟是一位侯爷!竟是平阳侯曹寿!曹寿是第四代平阳侯,是汉初功臣曹参的曾孙。自打第二代平阳侯曹窋被孝文帝免职后,平阳侯一脉一直待在封地,过着太平侯爷的生活。这次,曹寿来长安,却是奉了景帝的圣旨,前来迎娶阳信长公主的。

三年前,景帝再次犒赏功臣,并将几位公主下嫁给功臣的子孙,以示恩宠。平阳侯曹寿因为长了一张好脸,竟意外的获准迎娶汉长公主阳信。

曹寿今年十八岁了,他不想再等了。因此,他拖着一幅病怏怏的身体,不顾亲族的反对,亲自来到长安,目的只有一个,把阳信长公主带回平阳县。

“让你拿着你就拿着。”曹寿是个和蔼的人,待人宽厚。再者说,他有的是钱,前三代平阳积攒的钱财,早在他出生的那一年就落入了他的口袋。

“诺。”卫青同意了。他深知自己伺候的这位侯爷的性格仁慈,对手下从不吝啬,不仅恩准自己可以读侯府里的书简,还让自己的两个姐姐在侯府里做活。

昭阳殿。

此时的昭阳殿已经升级为太子宫了,不仅刘彻居住在这里,十七岁的阳信长公主一年前也看上了这个地方,硬生生的霸占住了含光殿,将整个东阁据为己有。十五岁的隆虑公主看着阿姐的所作所为,有样学样,准备着将西阁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。

刘彻的直属地盘,已经只剩下昭阳殿正殿的建筑群了。

“阿姐,我收到可靠情报,你未来的夫婿平阳侯曹寿来了。”刘彻对着阳信长公主打趣道。

已经当了七年太子了,刘彻越来越成熟,不仅是处理事务的手段,就连身体也开始成熟了。

年仅十四岁的刘彻,生的剑眉星目,气宇不凡。自打去年,景帝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,将许多国事慢慢的交托给了太子刘彻。刘彻的政治手腕也越来越精明,群臣都称赞其颇有高祖风范。

什么叫高祖风范?众所周知,高祖刘邦出身与市井之间,原来就是个在街市上收保护费的小混混。一个混混当皇帝,你能指望他行事有多君子?

群臣对刘彻越来越无奈。这小子仗着自己是监国太子,行事无拘无束,一点儿不遵守官场上的规矩。只要明面上吃了亏,暗地里刘彻就会指使自己的手下组织“汉风”明火执仗的祸害大臣。“汉风”组织就是当年刘彘的暗夜,现在已经发展成了一个集间谍,刺杀,情报的多部门组织,除了没有随意逮捕的权利外,活脱脱一个明朝的锦衣卫。

刘彻觉得暗夜这个名字实在是太恶俗了,于是仿照秦朝的秦风组织,也给起了个汉风的名号。这个汉风组织,已然成为了朝臣们眼中的祸害。而组织的头目,正是当年在江湖上有着赫赫威名的郭解。

虽然没像锦衣卫那样滥杀大臣,可例如对大臣敲诈勒索,半夜里往大臣们的府墙上刷标语之类的破事,他们可是没少干!如今大臣们府上的墙壁上,可都是花花绿绿的。

本来嘛,刘彻也是混混出身,跟高祖一样,还能指望他能高尚到哪儿去?

“来就来吧,我才不嫁给他呢。”阳信长公主刘莹一撇嘴说道。年芳十七的刘莹,一头如丝缎般的黑发挽成云髻,弯弯的柳叶眉,一双流盼妩媚如秋水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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